为进一步加快国际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养,根据《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6]1号),我委将会同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认定新的“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广州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关办学或培训资质和条件,从事软件和服务外包相关信息技术人才项目培训的社会专业培训机构,或是企业设立的可面向社会服务的培训机构,以及高等或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定制培训机构。
3.具有开展国际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经验,承担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赢利培训。上一年度开展相关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人数在100人以上(人均培训在200课时以上),经过培训的须有60%以上从事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作。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教学体系。有明确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办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服务外包教学和科研能力,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的培训教程体系和实训体系。
5.在广州地区具备与培训计划相适应的的固定教学场所和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培训场所应符合、劳动、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及相关职业安全规程。
6.具有稳定的服务外包相关专业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专兼职授课老师不低于10名(其中专职授课老师不低于5名)。
1.《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申报书》(见附表),可在广州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10.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上年度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教学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培训设施购置费用支出情况。
2.根据材料目录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不同申请类别材料用有色纸相隔,于左侧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一)培训机构所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推荐申报国家服务外包资金培训支持。
(二)对培训机构设立的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等建设和运营费用,按照广州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资金有关管理给予扶持。
各申报单位需于2017年7月7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递交至广州市东风西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2楼05室(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联系电线),并将认定申报书WORD文件电子版发送至linguishan@gz.gov.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