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1月19日电 记者陈恒19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实施。依据该办法,今后在动车上吸烟、倒卖车票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这七种行为包括: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可通过12306客服电线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申请。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查确认旅客信用信息错误、遗漏的,将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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