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行为,我委强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积极发动宣传,启动铁沿线、城边村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部位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到实处。
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行业标准,全面改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以铁沿线、城边村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及三环、四环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回收站点经营行为,强化行业属地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创卫达标工作的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推进创城工作进程,我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15名思想高、能力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的市服务业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创城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广泛发动行业宣传。向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印发了《沈阳市服务业委关于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向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发放了1500余份“迎创城”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六不准”宣传海报和1500余份《沈阳市服务业委致全体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一封信》,确保行业人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全市创城工作。
印发了《沈阳市服务业委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铁沿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同时,我委制定印发了“迎创城”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六不准”(即:站容整洁,不准占道经营;堆放整齐,不准露天存放回收物品;清洁卫生,不准扰民和污染;规范回收,不准焚烧、拆解、加工回收物品;依法经营,不准回收违禁物品;遵章守法,不准“三合一”经营),规范各经营站点的经营行为。解决行业经营存在的卫生及占道经营等问题易发。
四是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力度。强力推动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铁沿线等重点区域内的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整治。积极组织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存在的卫生问题。同时,加大对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时整改,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解决,立行立改。
五是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目前,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点位多且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针对企业小散乱等问题,采取强化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等模式,积极支持大连环嘉集团、沈阳秋实集团、沈北宋氏纸业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利用政策资金引导等方式进一步统一规范,提升回收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整体水平。
对标创城国家标准,全面排查再生资源行来回收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服务业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督导检查再生资源创城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机构,责成专人,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全面检查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检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专项检查和规范提升工作。
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以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对标国家及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标准,彻底解决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存在的影响周边卫生、占道经营等问题,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要求。
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本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情况,做好省、国家专业组暗访、现场评估等准备工作,持续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管理工作,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迎检验收达标。
巩固整治,进入常态化管理,市服务业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验收和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常态管理,有效巩固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卫生及占道经营等问题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