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石材公司任职,但任职其间无签署任何形式的任职合同,公司自2011年9月份至今一直拖欠着我半年...
我在一间石材公司任职,广州外墙清洗但任职其间无签署任何形式的任职合同,公司自2011年9月份至今一直拖欠着我半年以上的工资,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还有,在去年的一些材料进货单中有部分是我签名的,但公司未付货款,未付货款问题怎样解决?
工资问题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货款问题如你所述应属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你无须担心。
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你已经发放的工资明细以及你每天签到或打卡的记录作为你在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赔偿,金额为工作时间X2倍基本工资,另外拖欠的工资也应按照法律进行补发,除此之外还应补交各种保险费用,具体的计算你可以随便找一家劳动仲裁庭外的律师事务所帮您计算,这种官司劳动者是一告一个准,只要你按我说的提供了证明您与单位的实际用工关系的证明。所以麻烦是麻烦点,不过没什么悬念。你就直接百度地图搜索你所在市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好了,如果你对劳动仲裁判决不服还可以申请民事诉讼,不过,要先仲裁后诉讼,即法律上讲的先裁后审。还有就是自己的态度一定要端正,要博取仲裁官的同情。至于货款的问题你不用担心,这个是两个法的交易,你只是作为执行方,不承担债务关系,不过你一定要证明这些货物的采购方是你们公司,而不是你个人,相信有公司公章的收据,欠条之类的就可以了。